自2017年西安市启动“车让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拥护,尤其是在广大车主和行人的积极配合下,不仅西安市的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形象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对于“车让人”,大部分车主及行人都表示欢迎和支持。

  代 表

  让“车让人”有法可依

  不少车主反映,行人不按规定穿行马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各大十字路口或有信号灯的路口,行人经常无视信号灯和交通规则强行横穿马路,大者酿成交通事故,小者造成交通堵塞。这些现象也受到了西安市人大代表贾俊侠的关注。

  “互相谦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一个谦让、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可以让车主更加便捷地行驶,行人更加安心地出行。”贾俊侠表示,文明交通需要健全和强力地法律基础做保障;同时也需要完善的交通配套设施作为辅助。因此建议西安市将《西安市文明促进条例》中关于“车让人”管理细则切实落实。目前对于“车让人”,《西安市文明促进条例》有相关规定要求,市交警官方微博上也有详细的图解, 但是依然缺乏确实的法律基础和实施细则。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应该在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做出明确的规定,使“车让人”做到有法可依。

  此外,她还提出应明确“车让人”的事实范围,车流较多、车速较快的时段和路段。例如,在交通高峰期时段或是在交通主干道上,当车流量较大时,为了保证交通的通畅,应以机动车的通行优先。在有信号灯的路口,应该以信号灯优先。而在交通次干道,“车让人”的实行也仅局限于“斑马线”的范围。扩大“车让人”的适用范围,打造更全面和谐的文明交通。“车让人”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电动车,自行车也应被纳入。

  同时,“车让人”的相关处罚需要更有弹性。“文明、谦让”是互相的,车可以让人,行人也应让车。“车让人”的本质和根本目的应该是创造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但不应该是一个僵硬的处罚条例。明确的违规处理办法,将行人违规也纳入处罚之列。对于违规的行人和车辆, 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

  专 家

  采取“手势+声音”更具操作性

  近日,本报联合西安市文明办、西安市交警支队共同面向社会征集“车让人”手势,记者带着这一提议来到西安“两会”,得到许多与会者的认可。列席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市社科院党组书记高东新告诉记者,不断推行“车让人”使得西安的文明程度得到很大提升,体现了市民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面貌。高东新建议征集手势的同时还可以设置文明礼貌的标准用语,采取“手势+声音”的形式可更加直接,操作性也更强一些。此外,他还建议交警部门在新发驾驶员驾照时可增加“车让人”相关内容的教育、警示,让驾驶员从拿上驾照那天起就形成“车让人”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