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女子熊某在建房施工过程中不慎坠楼,致高位截瘫,法院判房主赔偿59.3万元,房主却迟迟没有履行判决。在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终于在春节前夕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女子施工出事 房主拒绝赔偿

  2015年9月20日,熊某和其他6人受雇于高某,给其自建房屋进行粉刷工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工作的第二天,熊某用推车推送水泥时,不慎从四楼天井摔落至二楼,被诊断为颈椎骨折伴高位截瘫。

  熊某先后两次住院,花费了高额医疗费。而高某自熊某受伤之后,仅支付1000元,便不再过问。眼见与高某协商无望,熊某无奈之下将其起诉至长安区法院。

  长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在雇用原告从事房屋粉刷工作时,未对施工现场的天井安装防护栏,对施工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原告从天井坠落受伤,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原告熊某在工作中疏于安全防范,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于损伤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决高某赔偿熊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9.3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紧追不舍 案件成功执结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王超了解到,申请人熊某为治疗已债台高筑,后续治疗、抚养子女等给她的生活带来不可承受之压力。而被执行人高某因为建房也已负债累累,除了未建成的房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王超希望帮助熊某尽快摆脱生活困境,但又难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案件执行难有进展。

  不过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前往被执行人村组进行调查走访,终于打听到高某所在村子面临拆迁,近期可能会发放房屋拆迁补偿款。案件出现转机,法官在兴奋之余不敢有丝毫松懈,又迅速和当地街办、村委会联系。通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成功将高某名下30万元拆迁补偿款全部扣划至法院,并向申请人熊某发放。至此,熊某的燃眉之急得以解决,但对于剩余赔偿款,她则觉得讨回无望,打算放弃。

  但法官对讨回30万元并不满足,继续做高某工作,告知其利害关系,同时积极走访高某儿女,释法说理。在做通各方思想工作后,高某的儿子和女婿共同替其履行了剩余全部赔偿款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