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牛冬冬)买房子本来是一件高兴事,可最近西安雅居乐锦城小区的一些业主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本想着好不容易买到的房子,开发商却突然告知部分业主这房子可能要“回购”,这让他们难以接受。

  娄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9月3日,雅居乐锦城小区通过公证处摇号的方式对客户进行进行售楼,之后业主按照开发商的购买流程办理了购房的各项手续。然而,从2019年1月5号开始,小区6号楼的部分业主却收到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通知。

  雅居乐锦城业主娄先生:“开发商就给我提出了说是要降层,当时不管说是预售还是规划都是二十四层,现在降低,具体降多少层,我问他了他没有给我正面回答,啥时候能决定降还是不降,他们也没有给我回答,为了啥降,也没有跟我说。”

  娄先生告诉记者,雅居乐锦城小区的6号楼当时规划共有24层,当时娄先生购买的是顶层第24层。娄先生说,目前他已经将在这里购买房子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毕,而现在开发商却提出“回购”的要求,这让他摸不着头脑。

  娄先生:“我当时和他说的很明白,说我不同意回购这个事。因为当时他跟我谈的时候,跟我说的是什么高价回购,但他那天跟我提出来的是说给你赔五到十万。”

  娄先生说,在这期间开发商曾多次和小区6号楼高层的业主进行过商谈。开发商频繁的与商谈此事,这让业主们担忧好不容易买来的房子还没有入住就会出现异常。

  娄先生:“本来就想着住房比较难,然后现在好不容易把房买了,也付清了,虽然是银行贷款,但是我现在就相当于是跟银行的事了,如果说他把我的房回购的话,我就变成二套了,我的利息呀、首付呀,各个方面对我以后造成影响,所以我可能是不同意他回购的。另外就是说是他这次弄的这个事感觉对他们这个口碑,其实说实话,挺心寒的!”

  销售:股东希望回购一批房子 房管局:将约谈开发商 核实后依法处理

  那么,娄先生新买的房子真的会被开发商“回购”吗? 开发商又是为何会对已经售卖出去的房子进行“回购”?这种开发商“回购”房子的行为到底合适吗?

  1月17日,记者来到西安雅居乐锦城小区售楼部。这里销售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前段时间确实打算对小区6号楼一些住户的房子进行“回购”,但并不是因为6号楼楼层“降层”的原因。

  西安雅居乐锦城销售部负责人:“我们并没有说要降层的事情,压根就没有这个事,只是前段时间我们的股东想回购一批房子,问了一下他有没有想法想把房子卖掉。”

  那么,为什么已经卖出去的房子开发商又要进行“回购”呢?

  销售部负责人 :“就是想回购一批房子回来,但是要征求客户意见嘛,毕竟我们所有手续都是合法合规的,所以我们就是问一下顶层客户有没有这种想法,比如说我现在想投资的,我现在就想出手。”

  对此,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对西安雅居乐锦城项目的“回购”行为进行调查,并对开发商进行约谈。

  西安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赵欣刚:“关于这个事情,我们接到之后,首先第一时间和开发公司联系,然后了解一些情况。同时于今天下午约谈开发公司尽快把事情搞清楚,根据开发公司给我们反馈的意见做进一步的核实 在核实完情况之后,依法依规对开发公司的相关行为做进一步的处理。”

  记者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下发的《关于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看到,其中第二条第十一款里面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人姓名,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撤销手续。因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双方协调一致解除合同,需撤销网签备案的,应递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所退房通过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开发商的回购行为就是变相的解除合同,如果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的话,开发商是不能随意的解除合同的,双方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话,开发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及承担房价上涨的溢价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