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位乘客把花了约1万元买的华为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后上车的乘客欲占为己有,的哥识破后耐心劝说要回……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相比个别乘客的做法,多位的哥见义勇为、拾金不昧。

  姚先生13日从咸阳奥林匹克花园乘坐陕AU5063出租车到省第二人民医院下车,手机不慎滑落到副驾驶座缝隙。事后,发现手机不见了,他连忙拨打电话,却是关机状态。

  这边,的哥杨磊磊已接了下一拨乘客,同行一男一女刚上车,杨师傅注意到坐在副驾驶座的男乘客弯腰捡起一部手机,心生疑虑的杨师傅询问乘客手机是不是他本人的,男乘客一口咬定是自己的。

  “争执不下,我提出报警,让警方查看车上监控,男乘客才把手机给了我。顺手牵羊这种事不能在我车上发生。之后,我把手机还给了失主。”昨日,杨师傅说,他开出租车15年,之前也遇过类似情况,后上车的乘客硬要把前一位乘客的苹果手机占为己有,他说要开车前往派出所,乘客才软了下来。

  对此,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王奇律师表示,乘客捡到手机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若拾得人拒绝返还,可能会面临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根据《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刑事责任方面,拾得遗失物可能会涉嫌侵占罪,是否构成侵占罪由侵占数额决定。根据《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另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侵占罪数额较大为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5万以上。因此,若拾得人拒不归还手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相比这位乘客的“贪心”,多位的哥上演正能量接力赛。15日,陕AU3719司机从后宰门拉了一位临产孕妇到曲江附近就医,因时间紧迫,他向新城交警求助,警车开道送达。为了抢时间,他不得已闯红灯、逆行。

  陕AT7846的哥曹飞开车前往长安区,听到后排有手机响,接听后得知前一位客人丢了苹果手机,曹师傅将手机送还失主。

  12月16日,万里公司陕AU6746的哥肖余,发现乘客遗落的提包后立即送到公司,包内装现金4600多元、律师证、银行卡等。经过工作人员努力,最终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