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14条具体措施。力争用3—5年的改革创新试验,将西安打造成为中西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多点合作,形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聚集区和产业示范区。

  《方案》提出,通过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综合支撑平台,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为跨境企业提供金融、物流等供应链综合服务。在通关、结汇、支付、物流和退税等环节,建立事前监管、事中控制、事后可追溯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新模式。

  在海关监管服务上,优化通关作业流程、监管模式和技术标准,支持发展线上销售、线下展示新模式,完善账册管理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在通关模式上,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简化通关流程,降低抽检比例,提升通关效率。发挥“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作用,通关、出口退税、收付汇和结售汇实现全程无纸化。同时,《方案》对创新外汇收支和结售汇管理服务,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聚集发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配套产业链建设方面提出了多项措施。

  综合试验区将拓展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客货运航线和中欧班列长安号线路,将打造海陆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大通道。鼓励国内外物流、快递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对接,推动传统仓储物流企业转型升级。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西安主要商圈、社区及综合保税区开设跨境电商线上线下体验店和直营店。在吸引创业人才、发展跨境电商企业方面等提供支持,优化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发展环境。

  根据《方案》,综合试验区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将已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的西安国际港务区和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作为综合试验区首批先行区;第二阶段,将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发区分批纳入综合试验区范围。本报记者 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