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群星汇小区因暖气不热引起业主维权,12月9日在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工作人员协调下,物业公司、热力公司、业主们三方对面,对暖气不热原因进行分析,结果发现是物业公司没买够流量(西安一小区暖气不热 市政入户调查:物业没买够供热流量)。

  “往年是按流量走的,今年是按面积计费。我们热力公司热源很充足。物业公司报的用热面积是总面积的68%,热力公司是严格按照所报的面积来配给流量供热的。”12月9日,明德热力公司用户部负责人的话,让大家明白了原来暖气不热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没买够供热流量。

  当天,业主们提出四点诉求:一是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公示供热合同、实际收费情况、供热空置房面积及房号等信息,以便于大家监督;二是要求物业公司尽快根据实际用热面积向热力公司补买流量,并公示相关转款信息;三是要求明德热力公司尽快加大一次管网的热量供给,增加流量,确保供暖质量。四是对供暖不达标的补偿,要给出一个具体方案。但业主们要求公开的信息,物业公司仍未公开。

  “多拿业主交的取暖费,就是偷热”

  12月11日,物业公司在小区贴出公告称,关于物业公司缴纳暖气费,根据供暖合同分两笔缴纳,第一笔是预交款项,第二笔在12月30日根据小区实际用热面积结算。“同时,2019年物业不再收取取暖费用,会尽力协调由热力公司来向终端用户收取。”该公告还特别引用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称“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相关费用,并支付一定的代收服务费。代收服务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有业主表示,业主们给物业公司缴纳的取暖费是5.8元/平方米·月,但供暖合同上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约定的居民类热费单价是5.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从中已收取了0.5元/平方米·月的费用,难道这个费用不是服务费吗?物业公司仅此一项每个采暖季就可赚取30万元左右的收益,难道还不知足,还要从住户交给热力公司的买热钱中再分一部分吗?

  很多业主认为,如果有物业公司这样做,就是在贪污买热钱,这不是偷热是什么?“物业公司、热力公司之间如何结算,和业主们表面没关系,但物业公司多赚了钱,热力公司就会少给居民供热,如果说这是偷热,偷的也是全体业主的热。”

  建议物业公司必须公示供暖信息

  “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拿着业主们交的取暖费私下做手脚,这样的供暖收费方式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监管。”一位熟悉供暖情况的业内人士称,由于没有有效监管,其实不仅仅是物业公司可能克扣业主们交的取暖费,也难以避免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联手利用公共财产进行私利交换。既然发现存在这样的漏洞,就应该及时把它补上,以防止个别企业或一些个人为了私利不惜损害大家的利益。”

  那么,究竟该如何弥补这个漏洞?“最简单的做法,就是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公布供暖相关信息。这些内容应该包括:供热合同、实际收费情况、供热空置房面积及房号,给热力公司的转账信息等。这并不是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因为它涉及全体业主的利益。”其次,有条件的小区可以推行供暖直管到户,尤其是成立了业委会,且时间并不长的新小区。

  据悉,在长延堡街道办的支持下,中建群星汇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已经成立。“我们希望通过成立业委会,来改变目前的情况。”一位业主代表对华商报记者说。 华商报记者 石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