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伊琛)12月4日,西安市物价局下发关于甲醇汽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甲醇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

  通知指出,各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各区、县物价局要按照《西安市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要求,结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1号)和《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7〕34号)规定,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甲醇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据悉,西安市机动车停放中心管辖的是城区和开发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停车泊位的收费服务管理工作。目前,西安的停车收费区域分为特定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城市道路和人行道的停车泊位由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设置施划。该中心管理站点1295个,45698个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