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声称帮忙介绍工作,实则将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女孩骗至西安卖淫。近日,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组织、强迫卖淫罪被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批捕。让人痛心的是,这5名犯罪嫌疑人当中,有3名是未成年人。

  2018年5月底,牛某通过犯罪嫌疑人钱某(男,15岁)联系到在西安坐台的卖淫女毕某,3人商议组织卖淫女到西安卖淫。

  5月27日,牛某、钱某找到外省的被害人马某(女,13岁)、胡某(女,13岁)、方某(女,17岁),以给其找陪酒的工作为名带至西安。

  白天,他们将3名女孩拘禁在某公寓,钱某、武某等团伙内部成员轮流负责看守。晚上再由毕某、钱某押送至夜场提供卖淫服务。女孩如若不从便采取毒打、用香烟烫手臂、甚至逼迫其喝下扔置烟头的脏水等方式进行威胁。非法所得由毕某、牛某据为己有,直至案发。

  莲湖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部务会议讨论研究,经将案件提请院扫黑办研究,认定为涉恶案件。而该起案件又存在一定特殊性:3名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3名被害人均为未成年女性,其中还有两名幼女。考虑到这些,检察院从“护苗”角度出发,指派办案经验丰富,且已为两个孩子母亲的检察官办理此案,使询问、讯问工作更加顺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隐私得到更好保护。

  最终,该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组织、强迫卖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牛某、冯某、路某,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在对毕某、钱某成功追捕后,对该二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