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佳)11月5日,西安市政府下发了西安市(含西咸新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通告,按照西安市区域、西咸新区区域、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对柴油货车通行区域进行划分,并对管控区域通行车型及时段作出规定。根据通告,违反通告驶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自2018年11月16日起,给予6个月的退出过渡期。消息一经发布,引发广泛关注。昨天,西安交警就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发布《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解读,并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具体补贴政策。

  对于需要进入一类和二类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可就近到西安市各基层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件,交警部门按需确定通行线路并发放通行证,柴油货车按照通行证中指定时间、路段通行。通告实施后,国四及以上排放柴油货车,可通行绕城高速。

  通告从2018年11月16日起,正式施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仍需进入一类、二类管控区从事商品配送的,给予6个月的退出过渡期。

  根据陕西省公安厅、财政厅、环保厅、交通厅、商务厅等五部门印发的《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提前淘汰且满足补助条件的老旧车,按照重型、中型、轻型、微型、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等不同类型的营运载货车车型分类进行补贴,车主可自行选择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淘汰,最高领取3.3万元补贴,淘汰越早,补贴越高,补贴期限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