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罐旁边充电看着十分危险 本报记者 李宗华 摄煤气罐旁边充电看着十分危险 本报记者 李宗华 摄

  去年12月底,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通告发布后,不少人鼓掌叫好,称此举能有效维护公共安全。但也有人未将这一隐患放在心上,今年以来,西安市仍发生了多起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

  在全国第27个“119”消防日到来之际,三秦都市报记者对部分事发地或曾曝光过的地方进行了回访,发现这一禁令尴尬“遇冷”。

  4死13伤仍未警醒

  王家村任性充电现象随处可见

  今年1月23日凌晨1点38分,西安市雁塔区王家村一民房突发火灾,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的惨烈后果,消防部门确认着火物质为电动车。

  昨天,三秦都市报记者到王家村回访,发现该村现在虽然设有“电动车集中充电处”,但村里私拉电线、任性充电的情况仍随处可见。一家小吃店老板给电动车充电的插线板甚至就放在高温的炉灶旁,电动车边上还紧挨着一个煤气罐。还有一些小店里接出来的插线板上,同时给两辆电动车充着电。纵横交错、似“蜘蛛网”般悬在人们头顶上的电线,也同样让人触目惊心。

  而相比街道两边、民房门道里电动车密集停放的“热闹”景象,该村一处设在村口的“电动车集中充电处”,则显得冷清很多。30个充电桩只停放了十多辆车充电,其中一半还是带着外卖箱的“外卖车”。

  据该充电处的一位女性管理人员称,这里从早到晚充电的人都不是很多。

  “在这住的、做生意的基本上都在自己家里或店里充电,专门跑这里来充多麻烦,在这充的大多数都是我们这些在附近送外卖的。”一位前来取车的外卖小哥告诉记者,在集中充电处充电两小时1元钱,价格不算贵,操作也不是很麻烦。

  曝光之后又“死灰复燃”

  海伦国际小区楼道成“停车棚”

  今年4月,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家所住的海伦国际小区6号楼,一到晚上就成了一个“超级充电桩”,各家各户都在楼道里乱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当时,本报记者曾就此事进行走访,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曝光。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6号楼探访,发现楼道内停放电动车、住户私拉电线给车充电的情况依然存在。因为是白天,这次楼道里停放的电动车数量,较记者4月25日晚走访时看到的有所减少,但记者随机查看了七八个楼层,就在3个楼层的楼梯间或楼道里,看到多辆停放的电动车。其中停放在21楼的电动车,连着一个从住户门里拉出的插线板,正在充电。

  住在该栋楼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称,这一安全隐患自己也很忧心,但照目前的现状看,应该是没办法尽快解决的。该业主称,治标要治本,如果这些电动车始终没有合理的“休息处”,那光靠媒体曝光、物业干涉,取得的效果只能是暂时的。

  为整治这一乱象

  国家和地方出台相关措施

  记者了解到,因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2017年12月,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明确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对在家中充电的情况,《通告》也特别提醒:“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此外,为切实做好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今年6月,西安市安委办还制定出台了《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将西安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为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提高3个阶段,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4个方面进行整治。

  《方案》指出,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应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建设、房管、城改等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居民小区和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集中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规范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

  也就是说,这一隐患的消除和解决,要靠多部门协力来完成。

  本报记者 张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