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近来,由让座引发的矛盾、冲突和争议时有发生,有的确实存在当事人姿态不够高的问题,但也有一些纯属误会所致。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由让座引发的侵权纠纷。

  小齐是西安某大学的在校学生。2017年11月24日,小齐的父亲齐某和母亲金某来西安看望小齐,11月27日晚,搭乘高铁返回西宁市。在乘坐地铁前往西安北客站途中,因金某患有尿毒症,小齐患有类风湿,二人均不宜久站,故齐某向乘坐人严某沟通让座事宜,不料引发争执。其间,金某身体出现不适,下车后因高血压被送往医院急救。待身体稍微好转后,乘坐当晚的火车返回西宁市就医做血液透析。次日11时40分,金某因高钾血症死亡。小齐以严某的原因致其母亲金某透析不及时而病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严某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经过法庭审理,主审法官查明,双方引发纷争的主要原因在于,齐某与严某沟通方式不妥,通过肢体动作示意严某让座,导致严某心中产生不快,继而与齐某和小齐发生争执,但未与金某有直接的言语或肢体冲突。严某在本次事件中并无过错。

  在调解阶段,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消除了小齐的怨气。同时,被告严某考虑到小齐刚刚成年且还在上学,主动表示愿意向小齐救济1000元生活费。本案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