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嘉)为创新开展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推动我省小微企业发展,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财政厅决定面向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并印发《陕西省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 服务补贴券是补助小微企业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的支付凭证。服务补贴券补助资金每年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安排。小微企业通过申领服务补贴券用于抵扣签约服务机构的部分服务费用。服务补贴券实行记名发放、登记使用、备案管理,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事项,不得转让、流通和挪作他用。

  补贴服务内容包括培训服务、市场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信息化服务、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以及面向小微企业提供所需的其他服务。服务补助额度为2000元到20000元不等,单个小微企业年度领取服务券总额不超过2万元。每个项目可使用的服务补贴券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与签约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合同金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