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程靖峰 通讯员 郑梅子 周博)记者8月28日从省食安办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西安市新城区、宝鸡市岐山县、咸阳市乾县、渭南市澄城县、铜川市印台区、延安市子长县、榆林市榆阳区、汉中市略阳县、安康市紫阳县、商洛市镇安县10个县(区)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自2012年我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食安办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各地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5个县(区)被命名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