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斌)交警部门严查酒驾,一伙不法分子却看到“商机”。他们专挑酒驾司机“碰瓷”,利用司机不敢报警趁机敲诈。7月12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17年12月起,安某、段某、樊某某等人经预谋后结成犯罪团伙,在西安市寻找从酒吧内出来并驾驶机动车的被害人,驾车尾随并故意与被害人所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利用被害人不敢报警的心态,从被害人处勒索钱财。经查,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3日,该团伙先后实施敲诈勒索5次,勒索钱财共计3万余元。经法庭审理,当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二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判处被告人段某、樊某某各有期徒刑二年又四个月,分别并处罚金30000元,三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