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斌)西安一所国际学校工作的女外教,因怀孕生产所产生的问题与学校发生劳动争议。澳大利亚籍女外教Joy与受聘的西安某国际学校打起官司,在拿到8万元补偿款后,近日她专门致信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并为西安城市点赞。

  2014年,Joy来到中国工作,受聘于西安某国际学校。2015年6月Joy怀孕,并于次年1月前往居住地法国马赛待产,后她和受聘学校未能就医疗保险续期及未来工作交接等问题达成一致,学校自2016年2月起停发其工资及住房补贴等费用。

  产假结束后,Joy没有返回西安工作,并以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仲裁,后仲裁委裁决该校向Joy支付经济补偿金3万余元。Joy不服,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请求判令校方支付其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5.4万余元。

  庭前,承办法官畅筱婧按照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翻译公证,并多次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沟通。5月22日的庭审中,校方坚持认为Joy未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系自行离职,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16年1月解除,按照合同约定,学校不应再向Joy支付工资及住房补贴等费用。而Joy则认为,她于2016年1月离开时确已请假,校方理应向其支付产假工资等费用。

  承办法官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及其它证据进行严格的比对分析,了解Joy的诉求,对其不合理的主张依法释明。同时,她反复做被告学校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学校一次性向Joy补偿产假工资等费用8万元,并于6月4日通过银行转账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