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打击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件”。同时,西安中院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在6月7日前主动履行义务。 

  3年拘留千余“老赖”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介绍,此次发布会是西安中院首次举办“打击拒执罪”案件发布活动。3年来,西安中院共司法拘留1023案1024人,罚款292案292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299人次,限制高消费14380人次,限制出境3087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109案107人,实际判处12案12人。 

  敦促6月7日前履行义务 

  发布会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公告称,凡在西安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应在2018年6月7日前,自觉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如实申报全部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主动在限期内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屏蔽执行案件信息。在规定日期内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视情况依法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罚,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禁止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惩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被执行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还规避、妨碍和抗拒法院执行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决犯罪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14家法院公布举报电话 

  昨天的发布会上,西安中院还发布了包含西安中院在内的14家法院举报电话,欢迎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人民法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记者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