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两家房地产企业违规被处罚,其中,陕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诚御花苑,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罚3万元。

  据悉,陕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诚御花苑,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罚3万元;陕西凯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凯森盛世一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罚1.5万元。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西安市房管局已经对外公布行政处罚项目第五批。

  西安市房管局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