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20号)精神,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全市统一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12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