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儿子去打篮球的王先生很疑惑,在他看来,西安市人民体育场(以下简称为市体育场)的篮球场属于国家基础设施,不应该收费但却收了,此外,收费还不开票,那钱都去哪儿了?

  >>市民质疑:收费5元不给发票 钱去哪儿了?

  4月16日,王先生带儿子前往市体育场打篮球,没想到的是,篮球场门口居然有人在收费,每人次5元,他觉得纳闷,就和收费人员多说了几句,后来还闹得不太愉快。

  王先生认为,市体育场属于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并不是一般的盈利性场所,不应该收费,但是收费人员称这是政策允许的,王先生提出,如果允许就应该出具正规发票,因为钱应该上缴财政,否则说不清楚收了多少钱,钱都进了谁的口袋。由于争执不下,王先生未交费带着孩子离开了,但心里的疑团一直未能解开。

  >>市体育场回应:不属纯公益场馆 收费为了保证运行

  昨日上午10时30分,华商报记者赶到市体育场,北门刚进门的西侧就是篮球场,被铁丝网包围着,共有4块场地8个篮板。篮球场门口坐着一位工作人员,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红色的牌子,上面写着“进场每人次5元,请自觉投币”。

  工作人员称,该体育场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政府只承担一部分开支,另一部分则需要自负盈亏,从体育场建成起就一直在收费。收费标准是物价部门定的,5元钱不限时间,但不包场。

  市体育场相关负责人称,单位的性质决定他们不是纯公益场馆,需要收费保证人员工资和场馆运营。“如果属于全额拨款单位,自然可以全面放开。”他表示,事实上,上世纪五十年代体育场建成之初就开始收费,从几分钱、几毛钱到后来的几元钱,而且收费是在物价局备过案的,备案时定的价格是5元/两小时,实际操作中是不限时的。此外,如果不收钱,有人会长时间占着场地,学生们放学后就没场地打球了。

  对于市民提出的收费不开发票的问题,该负责人说,由于印票一次性需要上万张,体育场这些年一直说要拆迁改造,担心用不完就没印,如果市民需要可以前往财务室开发票。

  不开发票如何保证钱都上缴财政?该负责人称,他们要求收费管理员原则上不能碰钱,所以在收费处设置了投币箱,收费员要进行登记,收费处还设有监控摄像头,每天下午下班前会有其他工作人员统一收钱后交到财务,财务再开具票据。

  但当记者提出查看收费备案手续时,该负责人并未拿出正规文件。

>>市体育局:公共体育场馆可以适当收费>>市体育局:公共体育场馆可以适当收费

  昨日,新城区物价局表示,虽然市体育场在他们辖区,但属于市属单位,并不需要在他们单位进行备案。西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等提供娱乐健身设施是否收费采取市场调节,并不需要在物价部门报备。而事业单位场馆是否收费则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对此,西安市体育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国务院令第382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公共体育场馆可以适当收费,所以市体育场的收费是有政策依据的。由于运营需要成本,加上市体育场本身属于差额拨款单位,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和场馆维护,所以需要收取一定费用进行正常的运营。但市体育场不是盈利单位,要满足市民基本的健身需求,收取费用的价格是要低于市场价的。之前收费需要给物价部门报备,后来全面放开后就实行市场调节了,但他们的原则是尽量低收费,仅仅满足日常运营即可。

  该负责人说,随着政府对公共体育设施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公共体育场可能会改为全额拨款单位,体育场馆以后全面免费放开是必须的。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摄影 赵彬

  >>记者手记

  期待免费开放早日到来

  我们能够理解王先生的不解,因为政府一边鼓励学校和单位开放体育场馆供市民使用,一边却在自己办的体育场里收费,其中逻辑实在让人费解。

  市体育场也有一肚子苦水,差额拨款单位,场馆维护和人员工资都要钱,政府又不完全买单,那只好自己想办法。

  记者查询发现,国务院令第382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发布实施于2003年,距今已15年,这15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是否可以让利于民,免除这个“适当收费”的门槛,让更多国人享受国家发展的红利?而且,外地已有体育场全部免费开放的先例,西安在吸引人才落户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市民提供更舒适更便利的环境,真正让人才留下来。

  我们更期待,西安市体育局工作人员所说的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能够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