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声称能给人安排工作,收取费用后,因未能“办成事”,被当事人要求返还费用。但退还部分费用后,又拒绝退“余款”,被当事人起诉。因未能执行法院判决,一名女“老赖”在多次欺骗执行法官后,被法官成功“堵截”。 

  2014年10月,李女士经人介绍结识了在西安经营茶楼的王某(女),王某告诉李女士,她有位朋友在西安担任领导,在公务员局、编办认识很多人,能搞到安置指标,可以解决其孩子的工作问题。李女士于2014年12月26日、28日,分两次转款给王某,共计35万元。 

  收到李女士给的35万元,王某给自称在“政府大院”工作的杜某(因涉嫌诈骗,现已被西安警方刑事拘留)20万元用于办事,自留15万元作为“中介费”。然而事与愿违,王某与杜某收钱后并未能给李女士“办成事”。发现不对劲的李女士赶紧要求王某退还全部款项,经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索要,王某分3次给李女士退回15万元,余下的20万元则拒绝退还。 

  无奈之下,李女士于2017年5月以不当得利为由,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杜某一次性返还不当得利款20万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该案经莲湖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在法院主持下,最终达成由王某、杜某于2017年12月5日前,一次性返还李女士20万元的调解协议。但后来,他们并未在调解书约定时间内给李女士归还20万元。2018年1月5日,李女士向莲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之一的杜某因涉嫌诈骗罪,现已被西安警方刑事拘留。 

  法院3次打电话依法传唤王某,但她谎话连篇,总是声称自己人在山西,老家的亲人生病需要照料,拒绝到庭接受处理。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王某一直在西安。4月15日,根据线索反馈,莲湖区法院执行局快执组法官、法警立即前往位于丰禾路的某小区,在王某的朋友家中找到了王某。 

  可是无论法官问什么问题,王某均哭着说自己记不清了,始终哭哭啼啼。法院遂依照法律规定,对王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下一步,法院还将继续对她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莲湖区法院执行局快执组杨繁法官介绍,这起不当得利返还案件折射出老赖形式花样多变,谎言张口就来。想给孩子谋一份好工作,人人都能理解,但需要通过正当渠道,走不对路,有可能人财两空,还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此告诫广大市民,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为谋求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贿赂财物的,将构成行贿罪,情节严重的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拘。(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