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记者从省保险协会了解到,为增强医疗保险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陕西省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城镇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效减轻参保群众“跑腿”、“垫支”负担,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

  2009年,陕西省搭建起城镇医疗保险省级异地结算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试点,2013年实现了陕西省内各市职工到西安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底,实现了西安参保职工到安康、省本级参保职工到杨凌、咸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与海南、青海、新疆、宁夏、新疆兵团及云南6省开展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2017年,陕西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入快速推进期,2017年6月1日实现了城镇医疗保险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全覆盖。

  截至2018年2月底,陕西省符合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在全国867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陕西省有330家医院承担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基本覆盖了所有区县。陕西省参保人员已有47万人(省内32万人,省外15万人)在网上进行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3.18万人次,总费用18.34亿元,基金支付11.12亿元。跨省结算9951人次,总费用1.58亿元,基金支付1.49亿元。

  本报记者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