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全省下拨中央和我省民政事业经费152.92亿元;圆满完成7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开展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社区治理等十余项改革试点和示范创建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2017年,我省民政部门有效发挥民生兜底保障作用,使全省12.9万名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普遍提升。我省协调建立“三共同”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兜底保障不留盲区。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530元/人月;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3470元/人年,高于3070元的扶贫标准。

  养老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我省为281万名高龄老人发放补贴22.15亿元,资助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249个,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4.8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效实施,累计为119.37万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10.14亿元。福利彩票发行再创佳绩,筹集公益金26.23亿元,创历史新高。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我省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05亿元,确保290万名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三次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成功应对榆林“7·26”洪涝灾害和陕南三市“秋淋”等自然灾害,及时下拨救灾资金2.88亿元。

  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扎实开展。我省推广大荔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验,资助12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4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19个殡仪馆改造;为2.97万名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管能力的留守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各地普遍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年救助各类求助人员4.57万人次。

  2018年,全省民政系统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体系建设;强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着力推动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