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孩子之间相互打架,最终引发两家家长动手。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孩子打架引发家长“以暴制暴”的健康权纠纷案,厮打的双方家长被拘留不说,还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10岁的小韩和11岁的小刘是西安北郊某小学同班同学。2017年3月18日,小韩和小刘放学后在樊寨村广场玩耍时发生打架。小韩回家后,将被打事情告诉了父亲韩某,韩某到樊寨村广场后,见小刘认错态度不好,动手打了小刘。小刘回家后,也将此事告诉了父亲刘某。刘某气愤之下,当晚6时即到韩某家中理论。双方互不相让,厮打在一起。韩某被打伤,住院12天,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牙齿冠折、眼眶内壁骨折等,花去医疗费1.2万余元。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双方均进行了处罚,韩某被拘留12天,罚款500元,刘某被拘留10天,罚款200元。随后,韩某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请求被告刘某赔偿7万余元。近日,经法院审理认定,双方均具有过错,责任五五分担,判决刘某向韩某赔偿各项费用9000余元。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

  未央区法院未央宫法庭办案法官说,在孩子们发生打架时,家长必须冷静处理,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去打对方的孩子或自己的孩子,韩某的做法值得所有家长引以为戒。“暴力不能解决孩子们的打架问题,这不仅会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更会加深对孩子幼小心灵的创伤,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还会在家长之间形成深深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