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张亚伟记者杨超实习记者郭咪咪)1月8日,榆林22岁男子赵某为维持日常生活,以贷还贷致使债台高筑。为偿还贷款,赵某谎称可以在警局“捞人”,诈骗朋友7万余元,最终被榆阳公安刑警大队抓获归案。

  赵某如实供述了其诈骗的犯罪事实。原来,赵某没有固定职业,也没有稳定收入,个人日常生活的开支依靠网络贷款来维持。因无力偿还网络贷款,赵某就通过其他网络贷款偿还之前的网络贷款,也就是“以贷还贷”,殊不知一步步债台高筑。

  面对一笔笔到期的网络贷款和整日不断的催款电话,赵某已无计可施。偶然间,赵某在与朋友聊天时,朋友张某称其一亲戚因吸毒被抓,家里人欲通过“关系”,将其“捞出来”。赵某灵机一动,谎称自己认识一朋友,可以帮忙办理此事。张某信以为真,将赵某介绍给其亲戚认识,张某的亲戚将7万余元交给赵某“捞人”。

  骗取钱款后,赵某将大部分钱偿还了前期全部网络贷款,剩余钱款用于日常开支。之后,在张某及其亲戚的一再追问下,赵某一方面无法兑现当初的“承诺”,另一方面也无力偿还骗取的7万余元,遂将手机关机,销声匿迹。二人发觉被骗,于是报警。

  目前,赵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榆阳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及追赃等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