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银行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这种‘奇葩’的证明不是早都要求被取消了,为什么现在还有?”近日,家住西安纺织城的范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母亲去世后,一笔银行存款十多年了取不出来,各种证明让她犯了难。

  民生热线:中国银行纺织城支行不作为 要我证明“我妈是我妈”

  母亲去世十几年取不出银行存款

  需先公证继承权

  范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于2002年去世。去世后,她发现母亲还有一个中国银行的存折,有3360元存款。而当范女士想要取出这些存款时,中国银行纺织城支行却要求她开具一些奇葩证明,“银行要求我证明‘我妈是我妈’,还有证明我姥姥、姥爷和我妈的亲属关系。”

  范女士说,自己多次往返于纺织城和蓝田两地,寻找相关资料,但是仍有一些资料不够齐全,无法相互佐证。时至今日,母亲已经去世十几年,这3360元仍没能取出来。

  1月11日,记者和范女士一同前往中国银行纺织城支行了解情况。

  银行的大堂经理表示,银行方面从没有要求范女士开具这类奇葩证明。“我们要求的是公证处的公证书,人死亡的情况下,只能走法律程序才能取款,只有在公证书的情况下,银行才能查询死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后期还牵扯到继承的问题,都需要公证书。”

  随后,记者又同范女士前往灞桥区公证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公证主要是继承权的问题,“申报继承公证都有一定的程序和材料,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那到底这个存款该怎么分配,需要继承人做声明放弃,如果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还需要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像范女士的情况,她说她母亲去世时是离异状态,那范女士得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无配偶这个继承人;在子女这块,范女士拿着户口档案,证明其和死亡人的关系,还需要死亡人其他子女的放弃声明;父母这块,肯定也要拿着户口档案,证明其祖父母与母亲的关系,还有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公证是个法律程序,肯定是需要严谨对待的。

  此外,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还表示,证明如果存在遗失,也可以用其他证据佐证。“例如,死亡证明遗失的,可以用墓碑照片等佐证,如果是有正式人事关系的单位,一般入职的时候都会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关系,这种人事档案资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但优先级不如国家机关出具的文书。”

  亲人去世“电子遗产”该怎么办?

  微信、支付宝有相关规定

  看到范女士的案例,有不少网友开始担心,“现在都流行无现金支付,如果人突然去世,支付宝、微信等电子钱包里的钱该怎么办?家人甚至可能都不知道这些钱的存在。”

  对此,针对支付宝,记者发现《支付宝服务协议》中有着明确的说明。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中明确写到“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关于微信零钱,记者没有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看到相关条款,但微信程序内却提供了相应的办法。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写到“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

  同时,协议中还说明,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账号。

  而在微信零钱界面下方,微信有列出“注册人已逝怎么取出微信零钱资金”的问题及解答。亲属需要向微信方面提交包括注册人已逝的证明(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及派出所、街道或居委会开具的,需要有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