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陕西省安监局传出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印发,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这份意见对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提出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完善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将考核结果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诚信激励挂钩。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县(市、区),取消当年目标考核评优资格。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以及擅自破坏事故现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意见提出,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高速公路长隧道、公路铁路桥梁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生产安全标准,提高安全性能,强制安装卫星定位、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等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和安全辅助驾驶技术应用,提升运输车辆安全水平。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