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昼短夜长事故多发。接连3天,西安发生3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致2人死亡2人受伤。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3起事故警方正在调查中,其中一名肇事者已投案自首。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遵守交规,谨慎驾驶;行人出行注意安全。同时也奉劝逃逸的肇事者,尽快投案自首,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3天3起事故致2死2伤

  司机肇事后逃逸

  12月3日晚,西安桃园北路一十字路口,一辆轿车撞飞3名过马路行人后逃逸,致1死2伤(详见本报12月5日A7版);4日早上6点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在上班路上,于幸福路北口被撞身亡,肇事者逃逸;5日早上6点多,一女子上班途中,在中山门外与环城东路十字路口,被一辆面包车撞成重伤,肇事车逃逸。

  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到,3日晚的事故经本报等媒体报道后,根据市民提供的重要线索,莲湖交警于12月5日中午,找到了嫌疑车辆。目前交警已对嫌疑车辆暂扣,并委托专业检验机构对车上的物证、痕迹进行检验鉴定,车主和知情者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4日早上6点左右的这起事故,事发后交警和亲属赶到时,只见死者躺在地面上,肇事者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昨天下午,记者从交警新城大队了解到,肇事者已经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发生在5日早上6点多的这起车祸,受伤的是名年轻女子。据目击者回忆,肇事车辆很可能是一辆面包车,女孩被撞后趴在地上,鞋子落在斑马线上,附近群众拨打120后,急救车赶到,将重伤女子送到附近的西安市第四医院抢救。昨天下午,记者从交警碑林大队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确定了部分有效线索,交警奉劝肇事司机,尽快投案自首。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将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3起事故都发生在天黑的时候,两起是早上,一起是晚上。一方面,这个时间段对司机和行人来说,视线要比自然光条件下差;另一方面,天黑撞了人后逃逸,也可能是肇事司机的一种侥幸心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将被严惩;逃逸致人死亡的,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本报记者李佳实习生冯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