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爱民记者赵丽莉陶颖)昨日,省工商局约谈12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的负责人,在“双11”来临前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和规范,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秩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约谈会上,针对今年“双11”促销活动,省工商局要求各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布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商品的信息。严格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在有奖促销活动中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网络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第三方交易平台作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促销活动组织,对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加强对平台内商家促销活动的检查监控,加强商品信息审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健全平台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还要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约谈会上还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七日无理由退货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集中促销活动的管理规定》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进行了集中学习。

  据了解,今年前十个月,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中“互联网类”投诉1142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3.6%。主要存在发布虚假打折信息、进行违法广告宣传、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