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孩子办户口,夫妻俩假离婚将财产全部放在妻子名下。结果离婚后“妻子”竟跟别人结婚,这下把“丈夫”坑惨了。为了要回自己的财产,“丈夫”将“妻子”告上法庭。

  王强和李红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子女。为了给孩子办户口,夫妻协商假离婚,双方于2015年7月14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于当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第三条约定:双方婚后存款20万元归女方所有,双方婚后共同所有的单元房一套离婚后归女方所有。该房系原、被告婚后共同出资23万元购买。本来这是个好办法,王强却没有想到,2015年10月27日李红和别人再婚。这时王强才觉得自己上当受骗,被妻子给“坑”了。随后,王强将前妻起诉到西安市新城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强和李红协议离婚,目的是为给子女办户口,在此基础上签订了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了分配。离婚后王强多次要求复婚,李红拒不复婚,2015年10月27日李红再婚。双方以为子女办户口,而非以真正的离婚为目的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配意见,并非王强的真实意思表示,李红存在欺诈行为。故王强请求撤销协议第三条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法院予以支持。

  王强请求离婚协议约定的20万元存款归其所有,因协议中并未约定该20万元由谁掌管,双方对此有争议但均未能举证,故对此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对于协议约定的某村房屋一套,系王强和李红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23万元购买,王强对此价款予以认可,但鉴于该房屋系李红娘家村上所建,故该房由李红占有使用,李红给付王强房屋折价款11.5万元。判决撤销双方所签离婚协议第三条。

  新城法院查明事实,认定李红欺诈成立,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配条款予以撤销。结果李红不服上诉,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欺诈成立,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文中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