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为筹集毒资,3男子在多家单位盗割正在使用的通讯电缆,致使8000余通讯用户业务中断10小时。近日,邓某等3名被告人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一审被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又6个月和3年。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至9月,被告人邓某、陈某、张某多次随身携带手电筒、断线钳、扳手等作案工具,来到西安市西郊某工厂物业楼、酒店和设计院等单位。3人进入几家单位楼顶的通信机房,用扳手拆掉连接蓄电池与通信设备的阻燃耐火电缆后逃离现场,将所盗多根电缆卖给收废品的人后,所得赃款平分用于吸食毒品。经鉴定,被盗电缆共计价值人民币4760元。经统计,因电缆被盗共计损失41454元,影响用户8486人,业务中断10小时。

  邓某等3人没想到的是,他们因贪财图利,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造成电信设施供电及信号中断、危害公共安全的这一行为构成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庭审时,3名被告人在证据面前均表示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