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今天(9月13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发布了今年以来的第五个房价限购政策,根据新的规定,从即日起,将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与此同时,将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并轨运行,将向市场提供一部分中低价位的购置类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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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本地居民限购2套 商转公贷款停办

  新规规定,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

  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2年以上(含2年)人上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买自用住房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基于这样的限购规定,新规同时降低了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额度,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7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将最低缴存时限由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并停止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租赁型保障房不再远离市区建

  公租房、廉租房价格便宜,但西安市已建的廉租房、公租房大多地址偏远,交通不便,配套不完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供应体系。取消了2016年出台的“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实物配建廉租房,统一按照现行标准的50%缴纳易地配建费”等调控政策。

  新规规定,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城棚改项目开发部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以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这样意味着,今后,租赁型保障房位置不再是远离市区的偏远地方,对于租赁人群将给予极大的方便。

  更多中低价房源将进入市场

  在本次新的规定中,明确了要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并轨运行。可将已立项尚未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调整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今年以来,西安市房价一直处于上升通道,虽然和周边城市相比,房价并不算最高,但涨幅还是过快。”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说,西安不少区域的房价一平米都在一万以上,使得很多低收入群体买房的压力进一步增加,而实施经适房与限价商品房的并轨,可以在短期内想市场提供一部分中低价位的购置类住房,有利于平抑房价,且能有效解决西安市小套型经适房的滞销问题,盘活存量资产。“这一系列的措施都是为了稳定房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