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烨 崔龙 魏茂毓)昨晚,西安公安交警支队碑林大队在夜查酒驾时,突然发现一名宝马车女司机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从车上下来,试图与同车的一位女乘客调换座位,那么,驾驶员为什么会做出这样一个反常的行为呢?

  晚上9点57分,西安交警碑林大队小雁塔中队在西荷商业街夜查酒驾时,发现一辆宝马SUV突然停在路边,车上的女性驾驶员下车准备走到车的另一侧,而同车的一位女乘客试图坐到驾驶座位上,车开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换座位呢?交警立即前往,在交谈中,发现这名女司机身上有些酒气,于是现场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她进行了检测。

  这名女司机说,自己当时就是把车从地下停车场开到了地上,没想到被交警撞了个正着。

  当事女驾驶员:“我就要找代驾呢,从底下(地下停车场)上来出这样的事情。”

  交警介绍,从执法记录仪拍摄的情况来看,这名女司机换座位没有既成事实,不过当事人已经承认是她开的车,驾乘关系已经明确。根据规定,这名女司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西安公安交警支队碑林大队副大队长 费涛:“她属于酒后驾驶,(驾驶)执照被吊扣半年处罚一千元记十二分。到期以后她要进行科目一的考试才可以把驾照领到。”

  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如果涉嫌酒驾时采取掉包行为的话,顶包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西安公安交警支队碑林大队副大队长费涛:“假如说是在取证过程中实施了这种掉包行为,那要看这个开车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了,如果含量高于80以上,那就属于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对于顶包人可能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假如他这个含量没有超过一定的标准没有超过80那就是个行政处罚。”

  酒精不仅会使人判断能力、操作能力降低,而且会造成一定的视觉障碍,易引起疲劳,所以酒后驾车的危险性可想而知,在这里,交警部门也想提醒大家,开车切莫贪杯。

  西安公安交警支队碑林大队副大队长费涛:“特别是夏季年轻人或者说是爱喝啤酒吃烤肉,千万不要有这种侥幸心理,对自己和他人都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