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罡)5月27日,记者从西安市委获悉,西安将在六月底前启动首轮区县党委巡察工作。

  西安市要求,各区县要在6月5日前成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工作机构;6月20日前,巡察工作机构干部配备到位;6月25日左右,举办区县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6月30日前,启动区县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

  西安市要求,各区县委组织部要加快进程、马上就办、事不过夜,盯住时间节点配备好巡察干部。各区县编办要按照市编办要求,抓好巡察工作机构成立和人员编制核定等工作。市委巡视办要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提早着手,提早谋划,加强督促检查,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西安区县首轮巡察工作上半年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