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秦振) 今天(5月25日)上午,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接受庄长兴辞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此前,中共中央批准:庄长兴同志任陕西省委常委;陕西省委决定,庄长兴同志任省委宣传部部长。

  
 庄长兴,1962年11月生,男,汉族,陕西勉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历任陕西青年干部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合阳县委副书记(挂职),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咸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渭南市委书记。

  2013.01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渭南市委书记

  2013.02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7.03 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