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440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396元,与2012年相比,分别增长1.4倍和1.6倍,年均增长9.3%和13.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昨日,省统计局发布“十二次党代会”以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分析,五年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百姓生活迈上新台阶。

  GDP 人均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

  从2012年至2016年,全省经济蓬勃发展,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是我省历史上发展最快和高速增长持续时间最长的时期,2016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9165.39亿元,年均增长9.8%,绝对量在全国排名第十五位。2016年全年实现财政收入1833.9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为历史最好水平。

  城镇居民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3%

  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陕西为20734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4.4%。2016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440元,全国为33616元,相当于全国水平的84.6%,增加了0.2个百分点。从2012年开始到2016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0734元、22858元、24916元、26420元、28440元,年均增长9.3%,高于全国同期水平0.3个百分点。

  分市(区)看,到2016年,我省各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迈上25000元台阶,宝鸡、咸阳和延安市超过30000元,而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则突破了35000元大关,超同期全国水平(全国33616元),分别达到35630元和35510元。

  农村居民收入 六市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破万元

  2012年,只有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上,分别为11442元和10841元,其余九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在5000元至7000元之间。到2016年,除了陕南三市外,其余市(区)均超过全省同期平均水平。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榆林、杨凌示范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万元大关,其中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更是达到15191元和14959元的最高水平,赶超了同期全国12363元的平均水平。

  城镇居民消费 年轻人结婚“旧三件”变“新三件”

  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从2012年人均15333元,增加到2016年的19369元,年均增长7.0%。汽车成了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的标配“生活用品”,甚至部分市(区)一家多“车”的现象都很普遍。年轻人结婚时从过去流行的冰箱、电视、洗衣机“旧三件”变成了现在的钻戒、汽车和住房的“新三件”。

  农村居民消费 惠农富农政策激发农民消费热情

  陕西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陕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呈现梯式、跳跃式发展,实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执行惠农富农政策,有力地拉动了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激发了农民的消费热情,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生活迈上新台阶。全省农民人均消费支出由2012年的5115元增加到2016年的8568元,五年间平均年增长率为本报记者张维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