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 下面咱们要说的这名女子,利欲熏心,为了牟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没有取得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伪造公章,冒充有资质的公司,大量收购药品进行出售,卖出的药也达到了2000多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从2014年开始,被告人张某通过其他渠道,大量低价收购药品后进行出售。但是因为张某本人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为了牟取利益,张某伪造了三家销售医药的企业公章,冒用这些企业的名义非法经营药品,并在西安三桥租下了两个大仓库储存药品。

  公诉人:“2016年3月3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张某租赁的两个仓库内查获其尚未销售的药品880余种,经侦查机关依法进行采价,扣押药品货值1758693.89元。”

  除了张某所租的这两个仓库不符合药品储存条件外,警方还从张某的办公场所提取到五枚假印章。张某伪造这些公章就是为了让别人误以为她是有授权的代理商。公安机关经过统计,从2014年11月至案发时,张某以其他有资质公司的名义出售的药品总计价值达到了2100多万元。

  被告人张某:“储存药品应该是低温干燥。”

  审判员:“你租用的仓库符合这个标准吗啊?”

  被告人张某:“不符合。”

  审判长:“你有委托授权书吗?”

  被告人张某:“没有。”

  公诉机关认为,虽然张某所存储和销售的都是真药,但国家对药品的经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私自买卖、销售的,也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管理秩序,还可能严重威胁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提起了公诉。在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没有意义,经过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法庭休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