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降为Ⅳ级。 自2月16日9时起,受偏北气流影响,我市近地面风速逐渐增大,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出现明显好转,污染指数快速下降,至2月16日15时,污染程度已降至轻度以下水平。

  经环保、气象部门及专家会商分析,结合中央气象台最新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维持在轻度污染至中度污染水平。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2月16日18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降为Ⅳ级。请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车辆限行措施于2月17日0时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