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西安广播电视台《零距离》记者 王甜 编辑 旻禾 见习编辑张毅)毒品的危害人尽皆知,不仅严重损害身心健康,吞噬人的肉体灵魂,更诱发其他严重犯罪。今天上午,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80后男子王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被告人王某在云南省保山市吞咽藏有毒品的54颗塑料胶囊。2016年10月17日,王某乘坐DJ5660次航班由大理将毒品运到西安。当天17时许,航班抵达后,公安人员将王某抓获。在公安机关监控下,被告人王某将体内藏有的54颗塑料胶囊毒品排出。

  王某长期无业,受巨大利益诱惑,冒危害他人生命与自身生命的危险,走上不归的犯罪道路。

  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基本罪行,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良好,合议庭最终判处白某15年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如果发现身边有贩卖或者吸食毒品的可疑人员,应就近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