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今天(12月7日)15时,西安市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通告,从2016年12月8日0时起执行机动车限行工作,12月8日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

  12月7日10时,西安市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截至12月7日14时,31家涉及应急工作的成员单位均已完成应急响应启动的准备工作。

  在此基础上,环保、气象部门联合有关专家再次进行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西安市气象条件仍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将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 平,部分时段或区域可能出现严重污染,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

  指挥部决定于今天(12月7日)15时,启动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请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执行《西安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6〕87号)及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相关应急措施。

  此外,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已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市应急告字〔2016〕03号),从2016年12月8日0时起执行机动车限行工作,12月8日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

  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16年12月8日0时起执行。

  二、禁限行区域:全市范围(十区三县)

  三、禁限行具体规定:2016年12月8日0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后续禁限行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 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将0-9的尾号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等五个组合。(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 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 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