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晨)记者昨日从省政府了解到,经研究,我省决定再取消、下放14项行政审批等项目。对取消的行政审批等项目,原实施机关不得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实施机关要指导承接机关做好承接工作,承接机关要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其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由省公安厅下放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消防支队;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由省人社厅下放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人社部门;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除外)、固体饮料、酒类、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由省食药监局下放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食药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