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着眼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完善规范派驻机构管理,全面推进各区县纪检体制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3个区县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区县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已全面到位,各个区县镇(街道)纪(工)委机构、人员得到进一步加强,实现了派驻机构全覆盖。
主动作为,深化改革
去年4月,莲湖区、雁塔区成为纪检体制改革工作试点。
两区纪委所辖的17个街道纪工委,编制实行单列,由区纪委统一管理使用,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区纪委向区一级机关派驻16个纪检组,实现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目前,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已全部配备到位。
在莲湖、雁塔两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西安市纪委启动了全市其他11个区县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对改革中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配备等方面的问题予以明确。借鉴两区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各区县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市13个区县全部核定纪检监察干部编制。
配齐干部,加强培训
西安市各区县纪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敢于担当、监督、负责的干部选配到纪检监察岗位。规范内设机构,统一名称、明确职责,根据不同情况设置7至10个室,纪检监察室达到3个,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占70%以上。
同时,加强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雁塔区、莲湖区在西安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邀请省市纪委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与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干什么、怎么干”的主题进行座谈交流。长安区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152名领导干部进行全员培训,邀请省市专家学者现场授课,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履职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聚焦主业,强化监督
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的形式,西安市13个区县纪委共向区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117个纪检组,由区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实现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其中,综合设置派驻机构61个,监督700余家部门单位,增强了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区县166个镇(街道)纪(工)委均配备3至5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编制实行单列,由区县纪委直接管理。
改革激发了内在动力,也释放出了活力。以先行纪检体制改革试点的雁塔区纪委为例:2015年9月以来,8个街道纪工委共立案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同比增加43%。区纪委监察局向各派驻纪检组转办信访件及违纪线索12条,切实提高了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西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