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元宵佳节,陕西富平籍一男子回家途中因别人超车时“别”了自己的车,心生怨恨冲动杀人。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富平警方刑事拘留。

  2月22日16时许,正值农历猴年正月十五,富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开展禁毒宣传返回途中,经过富平县西禹公路流曲镇由典村关路组路口时,发现公路边停着两辆车,车旁路边躺着一中年男子,遂立即停车上前查看。经民警查看,该男子身上沾满鲜血,胸部、腹部多处受伤,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求助。

  此时民警发现人群中一名神色慌张的男青年匆忙上了一辆面包车准备离开,民警遂迅速将其控制,现场从其身上搜出一把长约16cm的折叠刀。经询问,该男子承认自己用刀捅伤了人。该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2月22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男,现年29岁)驾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在西禹公路富平县流曲镇由典村段由东向西行驶,同向行驶在其后驾驶一辆深灰色小轿车的受害者张某(男,现年49岁)之后超越了李某的车。

  嫌疑人李某认为张某超车时“别”了自己的车,心中不爽,随即对张某驾驶的小轿车进行追赶、超越、别车。后双方在行驶途中你追我赶,多次超车、别车。

  最后,恼羞成怒的李某将张某的小轿车逼停在流曲镇由典村关路组路口,下车与张某理论,在理论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厮打。

  李某一怒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在张腹部、胸部等要害部位猛捅数次,致张某受伤倒地。正好富平公安局民途径此地,李某见状准备逃跑时被民警现场抓获。

  目前,该男子已被富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