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王瑾)记者日前从宝鸡市检察院获悉,2015年,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5件177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576万元。

  2015年,宝鸡检察机关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岗位的职务犯罪,查办大案66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人,依法查办了陇县县委原书记杨某某(正县级)、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原院长吉某某(正处级)、宝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某某(副县级)等多名县处级官员。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部署开展查办“村官”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了千阳草碧镇罗家塬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涉嫌受贿案、扶风县一村民小组长卢某某贪污村民土地赔偿款案、陇县教育体育局原局长张某涉嫌受贿案、凤县双石铺镇张家尧村村干部李某涉嫌贪污案、凤翔县供销联社主任杨某涉嫌贪腐窝案等多起“小官贪腐”案件。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71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111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