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华 实习生 王致轩 王升快)继我省24家大中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后,近日,省财政拨付950万元,对我省开展县级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工作予以补助。记者9月16日从省财政厅获悉,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县级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陕西又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一项民生工程。

  近日,省体育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体育系统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通知》,此次全省县级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范围为:各级体育部门所属体育场馆,包括体育场、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以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县级中小型体育场馆补助标准为:体育场25万元/年,田径场15万元/年,体育馆(1500座位以上)20万元/年、体育馆(1500座位以下)15万元/年,游泳馆30万元/年。

  《通知》要求,各级体育部门所属体育场馆在2015年10月1日前全面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上述场馆、场地和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