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瑾)5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鼓励先进,更好地推动全省县城标准化建设,按照《陕西省县城建设标准(试行)》,省政府决定,授予户 县、麟游、旬邑、合阳、黄龙、定边、镇巴、平利、镇安、韩城市等10个县(市)为“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