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赵蕾)西安市纪委日前召开会议并下发通知,将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增强反腐败高压震慑,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

  查处工作将聚焦 五方面腐败问题

  查处工作将突出聚焦五方面腐败问题,使反腐更接“地气”。包括突出查处在征地拆迁、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流转过程中优亲厚友,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款物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问题。

  突出查处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补贴、截留强农惠农、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多贪多占的问题。

  突出查处基层执法、监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或市场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受贿索贿,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

  突出查处职级不高、位置重要的公共服务部门,利用所在的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的问题。

  突出查处在民生服务、投融资等关键岗位中经手管理国家资金、资源,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创新办案方式 加大曝光力度

  此次集中力量查处不仅将规范线索管理,还将创新办案方式。对查办群众身边的重点腐败案件坚持下管一级,区县纪委、市直部门纪委要通过直查快办、提及办理等方式,助推基层纪委排除干扰阻力,破解办案难题,推动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增质量、添分量。

  同时,加大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情况的曝光力度,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依托西安市纪委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对案件的立案、调查、党政纪处理等各阶段情况,一律公开曝光,增强办案震慑作用。另外,还将巩固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有效整合办案资源,以协作办案为抓手,合理调遣协作区内办案力量,突破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

  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将“一案双查

  西安市纪委将加大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分值权重,与查办案件年度考评相挂钩。对在工作中不负责,查处不到位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采取“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违纪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单位责任,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毒瘤”。

   去年,西安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了坚决查处。数据显示,2014年,西安因作风纪律被查处和问责的干部172人,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339人。

   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06件,与2013年同比上升131.5%;初核3084件,同比上升66.3%;立案1280件,同比上升69.8%;给予党政纪处分1299人,同比上升72.3%,其中处分局级干部8人,同比增长14.3%,处分县处级干部149人,同比增长148.3%,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139人,同比增长36.3%;移送司法机关64人,同比增长231.3%,挽回经济损失3098.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