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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接送考生车辆轻微违法“只纠违不处罚”

http://xa.auto.sina.com.cn    2013年06月04日10:33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杨明 李浩)高考当天,接送考生车辆轻微违法“只纠违不处罚”,轻微交通事故“先登记后处理”,接送考生临时停放车辆不贴黄条……昨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多项高考“便民服务措施”。

  实时播报路况信息

  高考期间,各交警大队将随时通过广播和沿街电子大屏以及巡逻车载电子屏幕进行实时、不间断地路况发布,提醒市民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进行大规模专项整顿,清理整治占道摊点、违法停车和各种影响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的因素。加设“高考特别岗”高考当天,全市所有考点门前加设“高考特别岗”,执勤民警和协勤人员在考前两个小时到达工作岗位,确保考试前后各考点门前及通往考点的主干道安全畅通。各考点门前道路双向设立“禁鸣温馨提示牌”,提醒过往司机为考生创造宁静的考试环境。对于违法鸣笛行为,严厉查处。

  执勤警车全上路“应急送考” 高考期间,各大队所有执勤警车全部上路,在车辆右后方悬挂“西安交警高考服务车”旗帜,考生如遇以下情况:找不到考场,且即将开考,有可能迟到的;忘带准考证,急需取回准考证,因此有可能迟到的;赶赴考场途中因交通饱和,可能迟到的,可求助交警。驾车交警要随时为学生提供“应急送考”救助,将学生送至考场。如遇其他紧急情况,也要及时对考生提供救助。

  接送考生临时停放车辆不贴黄条

  高考当天,接送考生的车辆或高考工作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只纠违,不予处罚。如对接送考生临时停放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拍录、不贴黄条、不予处罚,可提示其在上下人后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避免因此造成交通拥堵和道路混乱。此外,遇有考生乘坐车辆,可优先予以放行;对持有通行证押送高考试卷的车辆,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通行。

  轻微交通事故“先登记 后处理”对高考当天接送考生的车辆或高考工作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应先登记当事人双方信息和车辆信息,先放行,并约好时间,事后予以处理。

  考点前设立绿色通道每个考点门前设立“绿色通道”,即由执勤民警和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护送考生及过往行人安全穿越十字路口等交通复杂的区域。

  ■考生求助可拨打这些电话

  高考期间,支队向社会公布支队和各大队指挥中心的电话,作为高考求助电话。

  交警支队:122

  新城大队

  82162300或82162304

  碑林大队

  82223119或82257122

  雁塔大队

  87800039或87813252

  灞桥大队

  83519924或83535864

  未央大队

  86220093或86253791

  高新大队

  88221372或86750499

  经开大队

  86777199或86777198

  曲江大队

  85519353或85537692

  莲湖大队

  84263792或84206721

  高速大队:885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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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ne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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